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6-085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完成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7.5 元/股(含)调整为 17 元/股(含),将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已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回购 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 月 26 日起,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7 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 币 16.97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截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经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0,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69%。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372,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3%,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7.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70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 99,992,265.8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完善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办理完成股票归属登 记,其中董事长丁波先生归属 48 万股,副董事长高鹏先生归属 28.8 万股,董事兼总经理尹亚平先生归属 40 万股,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慧源、副总经理陈庆军、副总经理邓浩杰、副总经理曹中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延波、财务总监谷峰各归属 18.8 万股。 除上述股权激励归属新增持公司股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44,992 0.53% 12,717,492 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3,698,615 99.47% 996,326,115 98.74% 三、总股本 1,009,043,607 100% 1,009,043,607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