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星图”)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科星图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用途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 核发《关于同意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60,75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3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9,999,988.1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235,151.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2,764,836.52 元。上述资 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3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GEOVIS Online 在线 中科星图数字地 1 数字地球建设项目 158,315.40 130,000.00 球合肥有限公司 2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中科星图 合计 183,315.40 155,000.00 / “GEOVIS Online 在线数字地球建设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为 2025 年 12 月,根据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GEOVIS Online 在线数字地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现有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6 年 6 月。2026 年 6 月,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用途的具体情况 根据市场最新情况变化及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处于战略转型与新旧动能转换阶段,传统业务受市场需求及行业技术演进阶段性影响,市场拓展节奏大幅放缓,公司战略重心逐步向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转移,导致公司规划的“GEOVISOnline 在线数字地球建设项目”在建设完成后现有部分空置区域。为提高公司研发中心大楼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产价值,公司拟将“GEOVIS Online 在线数字地球建设项目”所建设的建筑调整为研发办公综合楼,除最大程度满足公司研发和行政办公的场地需求之外,预计部分场地会存在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自身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场地出租,出租对象主要为中科星图控股子公司和投资的参股公司及中科星图生态上下游企业。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GEOVIS Online 在线数字地球建设项目”所建设的建筑用途调整为研发办公综合楼,并将部分闲置场地出租,是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和发展布局、研发团队实际办公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合理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中心大楼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九次会 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用途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场地用途调整是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业务实际需求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优化场地资源配置,提高场地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及发展规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用途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系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该调整能够有效提升建筑场地使用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更好适配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 诚 闫明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