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7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和 2026 年 6 月 29 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PDFI144 号),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 3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每期发行时应确定当期主承销商、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