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4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唐山中浩化工有 3,513.00 万元 92,246.47 万元 是 否 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85,589.91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3.62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筹集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资金需要,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署编号为“公保字第ZHHT26000307502001 号”的《保证合同》,为唐山中浩公司主合同项下期限为三年的 3,513.00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唐山中浩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法定代表人 李国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945576763157 成立时间 2010 年 06 月 17 日 注册地 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 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注册资本 267,938.25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 检测服务。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6 年 9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9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 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467,219.61 453,979.6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97,416.81 178,781.31 资产净额 269,802.80 275,198.33 营业收入 162,115.25 192,563.66 净利润 -5,783.33 -12,392.5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 3,513.00 万元,借款期限从主合同约定的第一笔借款的提款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借款的还本日止,即自 2026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9 日止。该担保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该担保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唐山中浩公司筹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需要。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唐山中浩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过程中,无董事反对或弃权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94,2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用担保额度 61,622.00 万元,剩余担保额度 232,628.00 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5,589.91 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3.6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