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65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1,000 股,由公司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就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通知债权人。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 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 2026 年 11 月 3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9:00-11:3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 3、邮政编码:214161 4、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5、联系电话:0510-855925546、邮件地址:zqfwb@wxzhenhua.com.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