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6-078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投资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力图”) 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符合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221,388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95 元,2023 年 3 月 13 日,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第 00027 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3 年 3月 12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1,274,198.6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07,862.6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93,866,335.97 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德悠云”)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93,866,335.97 元及自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专项用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发行名称 202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3 月 9 日 募集资金总额 91,127.42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9,386.63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 用状态时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南京楷德悠云 数据中心项目 20.06% 2027 年 12 月 (二、三期)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楷德悠云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与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佳力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201040160001279459 楷德悠云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201040160001279483 楷德悠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72200122000263519 注:具体经办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御道街支行及宁波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 (四)投资方式 1.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子公司楷德悠云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 7202604701”理财产品, 产品期限为 28 天,产品起息日为 2026 年 11 月 2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公司子公司楷德悠云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 天通知存款”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为 15 天,产品起息日为 2026 年 11 月 2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26 年 11 月 17 日。 此次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 施的。 是否符 是否存 预计年 是否 合安全 在变相 产品名称 受托方名 产品 产品 投资 收益 化收益 构成 性高、 改变募 称 类型 期限 金额 类型 率 关联 流动性 集资金 (%) 交易 好的要 用途的 求 行为 单位结构性存款 宁波银行 结 构 10,000 保本 0.50%或 7202604701 股份有限 性 存 28 天 万元 浮 动 1.90%或 否 是 否 公司 款 收益 2.00% 宁波银行 通 知 5,000 固定 7 天通知存款 股份有限 存款 15 天 万元 收益 0.83% 否 是 否 公司 2.本次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 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募集资金。 (2)以上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 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本次现金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