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ibert INC.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 ...... 5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本次股东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登记手续,未办理签到登记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原则上不能参加现场会议,但可以参与网络投票。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者其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在填写表决票时,请各位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多选、不选或者不按规定作符号的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或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 15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 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沈斌强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出席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现场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发言、提问。 六、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七、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汇总情况。 十、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3 号),公司 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100元,发行总额为75,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 167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7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23”。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利柏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利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利柏转债”全部赎回。 “利柏转债”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利柏转债”自 2026 年 1 月 9 日开始转股,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赎回 登记日)收市后,累计转股数量为 60,837,594 股,公司总股本由 449,070,000股变更为 509,907,594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49,07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509,907,594 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9,070,000 元。 509,907,594 元。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为 449,07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 为 509,907,594 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 449,070,000 股。 构为:普通股 509,907,594 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上述变更及修订内容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10 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