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 甬能 Y1 债券代码:243774.SH 债券简称:25 甬能 Y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 10 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担保余额 额度内 反担保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 5,030 万元 24,111.62 万元 是 否 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943,301.9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71.07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签 订担保协议,为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辰新能源”)提供合计 5,03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 担保 被担 年度预 年度预计 债权人名称 本月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 保方 方持 保方 计担保 最高担保 保金额 余额 保余额 股比 2026 总额 余额 (万 (万元) 占公司 例(%) 年9月 (万元) (万元) 元) 最近一 资产 期经审 负债 计归母 率(%) 所有者 权益的 比例(%) 朗辰 宁波银行股 新能 100 62.03 80,000 70,000 份有限公司 5,030 1,000 0.18 源 合计 80,000 70,000 / 5,030 1,000 0.18 注:为提高授信额度,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朗辰新能源原最高额保证合 同已作废,此次为重新签订合同,未清偿的债务由本合同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朗辰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 24,111.62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4.37%,担保金额及担保余 额均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5 月 1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 关于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2026-022)和《宁波能源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 告》(2026-03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 法定代表人 蒋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3MA7G6QTH1M 成立时间 2022-01-24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 注册资本 322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 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 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非常 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 经营范围 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 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6 年 9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9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672.99 78,285.2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1,280.38 49,476.40 资产净额 31,392.61 28,808.79 营业收入 7,516.51 8,841.67 净利润 571.34 -382.13 被 债权 担保 担保合 担 担 人名 协议 同金额 保 担保范围 保证期间 保 称 签署 (万 方 人 日期 元) 式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 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