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6 年前三季度,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3,963,726.76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2,490,786.90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 司总股本 160,126,035 股,以 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 红利 120,094,526.25 元(含税),占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8.00%。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 21.81%股份的股东秦轲 先生书面提出的《关于向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秦轲先生符合向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6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此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前提下,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