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沈建芳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详见《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6)。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确定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8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000 元(含税),向全 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8,8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8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1.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 临时公告 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1 月 09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11 月 1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1 月 0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1 月 10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68 威士顿(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07*****828 XU XIANGFENG 3 03*****054 茆宇忠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1 月 0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09 日),如因自派 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东在《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分别作出了“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和“发行前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最低 临时公告 减持价格为 31.14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 666 号 1602 室 咨询电话:021-65757700 咨询邮箱:DBO@wsdinfo.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