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6-06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控制权拟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亚玛顿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科技”)的通 知,亚玛顿科技与上海骑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形网络”)签署了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亚玛顿科技拟将其持有的上市 公司 38,612,5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协议转让 给骑形网络。若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 该事项目前仅处于筹划、意向阶段,尚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开展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法律、业务方面的全面尽职调查,正式股份转让协议能否签署尚存 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存在后续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待定、未能 签署及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4、截至本公告日,亚玛顿科技所持公司的股份中有 40,000,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0.72%)仍处于质押状态,如上述受限股份未及时满足交割条件, 则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易顺利推 进并完成,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6、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亚玛顿科技的通知,获悉其与骑形网络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骑形网络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亚玛顿科技持有公司 38,612,502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股份数量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20%,骑形网络将通过直接持股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38,612,502 股股份,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如本次交易最终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企业名称 亚玛顿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台市富安镇富源大道 58 号 C-205 室 法定代表人 林金锡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2137513771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产 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气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 企业名称 上海骑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 188 号 3 幢 605 室 法定代表人 赵云鹏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8.109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D682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 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文艺创作;票务代理服 务;包装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 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服 装服饰零售;颜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 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 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音响设备销售;广告制作; 广告发布;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亚玛顿科技、骑形网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骑形网络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骑形网络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订立本意向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亚玛顿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137513771T 法定代表人: 林金锡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 受让方:上海骑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D682Q 法定代表人:赵云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北区)3 号楼 (一) 本次交易的意向性安排 1、转让方有意向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38,612,50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 20%)转让给受让方。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方拟转让标的股份均存在质押。 2、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交割条件等具体条款,将由双方在尽职调查完成后,经友好协商在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中予以确定。 (二)保证金 1、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完成共管账户的开立手续,开户应为江苏银行。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使用、向外支付共管账户上的资金。共管账户的银行 U 盾由双方分别持有,其中制单盾由转让方持有、复核盾由受让方持有,资金的动用需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2、受让方应在共管账户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专项用于担保受让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得挪作他用。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保证金为缔约保证金。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应配合在相应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开户银行下达向受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付款的指令,将保证金全额返还受让方(含保证金在共管期间内产生的银行利息): (1)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后,上市公司存在本协议 4.2 条所述的交易障碍事项,且双方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 (2)在排他期内,双方就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经善意协商后仍未能达成一致,导致正式股份转让协议未能签署的; (3)在排他期内,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第 5 条相关约定导致受让方遭受损失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 (5)因交易主体、交易架构等交易安排被认定不符合监管机构要求,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达成解决方案的; (6)因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或监管机构审批未通过等非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继续推进的。 4、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保证金可以根据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转为股份转让款的一部分,具体转化方式和时间以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 为准。 (三)尽职调查 1、受让方支付保证金后,即有权启动对上市公司的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该最迟自保证金支付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转让方应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协调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并保证其及上市公司所提供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受让方在尽职调查中发现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构成“交易障碍事项”: (1)尽职调查结果与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向受让方陈述保证的事项及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