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 元(含税),即派发 现金红利 0.21 元/股(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第三 季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72,964,101.12 元;2026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7,808,049,172.14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900,909,231.44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落实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三年(2025—2027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90%”的要求。本次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是公司 分步落实该规划、逐步实现三年累计回报目标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也是公司落实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政策号召的具体实践。 2026 年前三季度,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拟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392,002,964 股为基数,本次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 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股(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342,320,622.44 元(含税),占 2026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8.4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能源行业特点、现阶段经营与现金流状况、未来资本开支及债务安排、盈利水平与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