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0 证券简称:慧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出售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0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000,000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96%;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500,000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当前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实际价值,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公司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及资金状况,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用于出售,所得收益纳入回购专项基金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2026 年 11 月 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67.55 元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 价格 144.85 元(2026 年 1 月 12 日)的百分之五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 购指引》第二条以及第十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指引: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4、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 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 100 元/股和上述回购资金总额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000 股至 1,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至0.96%,在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条件下,实际回购股数可超过上述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用途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出售 1,000,000 500,000 10,000.00 5,000.00 0.48%-0.96%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 售条件股 72,265,000 69.14% 72,765,000 69.62% 73,265,000 70.09% 份 二、无限 售条件股 32,258,500 30.86% 31,758,500 30.38% 31,258,500 29.91% 份 三、股份 104,523,500 100% 104,523,500 100% 104,523,500 100% 总数 注:1、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慧翰股份资产总额为 196,736.3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70,654.34 万元,资产负债率仅为 35.91%,其中有息负债率仅为 2.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6,082.01 万元。以上为公司财务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按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5.0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7.93%。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会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听取股东关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意见和诉求的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