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出 席独立董事 2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000.00 万元,以每股 12 元的价格对江苏多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维科技”“标的公司”)进行增资,认购标的公司 250.00 万股新增股份。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认缴金额占多维科技增资完成后的股权比例为 0.4097%。本轮增资合计 53,335.4400 万元,认购新增股本 4,444.62 万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总股本为 61,020.1120 万股。本次投资为财务性投资,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旨在获取中长期资本增值与投资收益,不谋求标的控制权,不以产业协同为首要目标。标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总经理徐卫明先生控制的企业张家港保税区亿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成投资”)为多维科技的现有股东之一。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止(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的财务性投资,公司不参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标的公司影响力有限。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且与其他投资人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