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6-079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 H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H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该方案需于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通过后方可生效。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 H 股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后,公司拟回购 H 股股份。 二、回购用途 本次回购的 H 股股份将予以注销及/或持作库存股,具体视回购时市场情况及公司资本管理需要而定;相关处置将依据《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及境内外法律法规办理全部法定手续。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及公告程序。 三、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的 H 股数量将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 授权的议案》当日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的 10%。 四、资金来源 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支付回购价款。 五、回购价格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每日回购价格不高于该回购日前 5 个交易日H 股平均收市价的 5%,实际回购价格将视市场情况而确定。 六、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一般性授权之日起至授权届满或失效之日止。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实施期限内回购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七、对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 H 股回购方案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确保 H 股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一般性授权后,董事会将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与股份回购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 H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 H 股,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 H 股回购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H股的法规及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可对本次 H 股回购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办理前述虽未列明但为本次 H 股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