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26-027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2026 年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87,568,6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分配现金股利 88,135,290.0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0 股。 3.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587,56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1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1 月 1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1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1 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0*****848 翁毓玲 3 03*****414 邹准 4 00*****215 谢元钢 5 03*****025 邹洵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1 月 0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 9 号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云丽、朱烨 咨询电话:0773-5829106、0773-5829109 传真电话:0773-583865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