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0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16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6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7 月 22 日。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工作,归属日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1/6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 关公告。 (二)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四)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6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数量 312.30 万股办理归 属相关事宜,归属日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 (八)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 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64 名激励对象合计可 归属数量 223.40 万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归属日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股票上市 流通日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 (九)2026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姓名 国籍/地区 职务 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 本次实际归 属数量(万 股) 本次归属数量 占首次授予获 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9 人) 郑瑞俊 中国台湾 董事长、总经理 280.00 56.00 20.00% 林文浩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70.00 14.00 20.00% 钟玉玄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核心技 30.00 6.00 20.00% 3/6 术人员 马行天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 30.00 6.00 20.00% 黄振芳 中国台湾 副总经理 100.00 20.00 20.00% 奚勰 中国 董事会秘书 50.00 10.00 20.00% 闫柳 中国 财务总监 25.00 5.00 20.00% 许原诚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3.00 20.00% 陈汉宗 中国台湾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3.00 20.00%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11.00 82.20 20.00% 合计 1,026.00 205.20 20.00% 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 本次实际归 属数量(万 股) 本次归属数量 占预留授予获 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的比例 46.00 9.20 20.00% 核心骨干人员 8.00 1.60 20.00% 合计 54.00 10.80 20.00% 二、核心骨干人员(53 人) (二)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姓名 国籍/地区 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1 人) 奚勰 中国 董事会秘书 二、核心骨干人员(2 人) (三)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四)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2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22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160,0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 4/6 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