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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间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之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年审会计师”)作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
明微电子大股东减持1%股份完成,需关注大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72%后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