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间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之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年审会计师”)作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明微电子”)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就贵所《问询函》中与年审 会计师相关问题作如下答复,请贵所审核。 鉴于公司回复内容中披露的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问询函回复中相关内容进行豁免披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