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5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 2,500 万元,不超过 3,000 万元,回购 股份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回购价格:不超过 19.00 元/股(含); 4、回购数量:以回购股份价格人民币 19.00 元/股计算,按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1,315,78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按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578,94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 计划,若在上述期间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8、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回购方案实施情况: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6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已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处理情况,与回购方案的差异:本次回购方案暂未开始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9.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价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9.00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78,94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4%。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9.00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15,789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 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19.00元/股(含)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78,947股,若全额回购且按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15,789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00元/股) 全额回购进行测算: 回购前 增减变动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97,028,273 8.44% - 97,028,273 8.46%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52,030,756 91.56% -1,578,947 1,050,451,809 91.54% 三、股份总数 1,149,059,029 100.00% -1,578,947 1,147,480,082 100.00%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5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00元/股)全额回购进行测算: 回购前 增减变动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97,028,273 8.44% - 97,028,273 8.45%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52,030,756 91.56% -1,315,789 1,050,714,967 91.55% 三、股份总数 1,149,059,029 100.00% -1,315,789 1,147,743,240 100.00%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45,118.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21,483.54万元,流动资产为608,105.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按照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