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8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精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审慎判断,认定公司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截至2026年7月2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总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 1 Eric Gang Hu(胡刚) 9,487,066 6.92 2 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7,760,001 5.66 3 黄晚兰 7,574,498 5.53 4 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112,485 5.19 5 BioVeda China RMB Investment Limited 4,513,758 3.29 6 Helen Han Cui(崔菡) 2,524,832 1.84 7 宁波泽泓子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镜心创业 1,582,470 1.16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 1,200,000 0.88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林泗华 1,104,600 0.81 10 国投创合(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 1,002,516 0.73 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ric Gang Hu(胡刚)持有公司股份 9,487,0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EricGang Hu(胡刚)、黄晚兰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7,76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黄晚兰持有公司股份7,574,4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3%,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112,4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9%,为公司第四大股东。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5%,前四大股东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较为接近,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故截至公告日,无任何单一股东能控制公司股东会,无任何单一股东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前实际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2017 年 4 月,Eric Gang Hu(胡刚)、黄晚兰与崔福斋等股东共同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5 年 6 月,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崔福斋因病逝世,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由继承人 Helen Han Cui(崔菡)、黄晚兰依法继承。在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之日前,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Gang Hu(胡刚),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李玎为黄晚兰、Eric Gang Hu(胡刚)的一致行动人,Helen Han Cui(崔菡)为黄晚兰一致行动人。前述主体合计控制公司 20.48%的表决权。 三、董事会、股东会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Helen Han Cui(崔菡)、EricGang Hu(胡刚)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奥精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提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免去黄晚兰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将该议案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年7月14日,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公开征集投票权,就公司于 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第4项议案即《关于免去黄晚兰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同意票的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9日收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 (胡刚)提交的《关于增加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函》,要求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增加《关于选举Eric GangHu(胡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临时提案进行审查,表决认为《关于选举Eric GangHu(胡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过程中,除一名独立董事请假未出席外,包含黄晚兰在内的7名董事对该议案的提交投反对票,Helen Han Cui(崔菡)投赞成票。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在该次股东会上,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对《关于免去黄晚兰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投票持不同意见,黄晚兰投反对票,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投赞成票;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三人投票持相同意见,均投赞成票,该次股东会的其他议案因黄晚兰、Helen Han Cui(崔菡)、Eric Gang Hu(胡刚)系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四、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选任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部分董事因任期届满换届、职工代表大会罢免等原因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黄晚兰 董事长 选举 换届 仇志烨 董事、总经理 选举 换届 宋天喜 董事、副总经理 选举 换届 田国峰 董事、副总经理 选举 换届 刘洋 董事 选举 换届 Helen Han Cui(崔菡) 董事 离任 职工代表大会罢免 苏剑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赵凌云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李晓明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Eric Gang Hu(胡刚) 董事长 离任 换届 崔孟龙 董事、总经理 离任 个人原因 金豫江 董事 离任 换届 徐久龙 独立董事 离任 换届 鉴于截至公告日股东间未签署有关董事提名权的相关协议或安排,公司不存在可以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任免产生实质作用的股权投资关系,由上述董事会成员选举与构成可知,公司不存在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成员选任的股东,无任何单一股东能控制公司董事会。 五、公司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