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计划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报告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出售完毕的,公司将根据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09.8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实 施期间,公司 A 股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减持计划。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楠、李兆桂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复称:本人/企业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如有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若上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等原因,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出售部分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若回购实施期间,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新的相关规则调整回购相关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2026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楠先生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详细 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20 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 楠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909.8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2971万股~5.4952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222%~0.0370%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517516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截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 超过 20%,达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的条件,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 (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触发回购的情形。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A 股 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万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 回购实施期 股) 比例 总额(万元) 限 用 于 维 护 公 自公司董事 司 价 值 及 股 3.2971 ~5.4952 0.0222%~0.0370% 3,000~5,000 会审议通过 东 权 益 所 必 回购方案之 需-出售 日起 3 个月内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 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9.8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 分红、派送股票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