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6-05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新亚 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982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6 年 7 月 20 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 8 月 12 日 5、股票期权首次登记数量:1787.95 万份 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74 人 7、行权价格:5.16 元/份 8、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6 年 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以公司内部张贴公布的方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 年 7 月 20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819.91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8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首次授予行权价格:5.16 元/份 5、股票期权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万份) 权总量的比例 公告时总股 本的比例 1 陈洋 中国 董事 141.14 6.20% 0.28% 2 吴沛 中国 董事 10.48 0.46% 0.02% 3 忻黎鸣 中国 财务总监 183.56 8.07% 0.36%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9 1484.73 65.27% 2.91% 人) 预留部分 454.98 20.00% 0.89% 合计 2,274.89 100.00% 4.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个行权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第二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个行权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第三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个行权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在上述约定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 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8、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 个会计年度,在行权期对应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 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具体如下表所示: 以 2025 年为基数, 对应考核 净利润 B 行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