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目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9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请按照本次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征得本次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表决事项相关,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股东姓名。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会议谢绝股东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稀土大街 8-17 公司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人员及列席人员情况;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股东会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情况; (八)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和决议; (九)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一)会议闭幕。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 土应用产业园区 土应用产业园区 一照多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希望园区 A 邮政编码:014010 区 2 号、B 区 3 号、B 区 4 号 邮政编码:014010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许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 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磁性材料生产;磁性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稀土功能材 技术推广;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金属表面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 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金属合金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 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 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程的有关规定。 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 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百五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 第一百五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识和经验,并符合以下条件: 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 (一)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规则。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就候选人符合下列 (二)熟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 情形作出说明,并予以披露: 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 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 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 他条件。 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 上工作经验; (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