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1 日 首次授予数量:43.2640 万股 首次授予价格:20.63 元/股 首次授予人数:38 人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6 年 9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2640 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 20.63 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 了说明,并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9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 3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43.2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63 元/ 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 年 9 月 11 日 2、首次授予数量:43.264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38 人 4、首次授予价格:20.63 元/股 5、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第 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售期 40%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30% 售期 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30% 售期 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本次实际向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2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告日股本总额的 股) 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祁建新 董事兼总经理 2.5000 4.62 0.0156 姜贵哲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 2 经理 5.0000 9.25 0.0313 3 胡国兴 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3.0000 5.55 0.0188 4 闵建中 副总经理 1.5000 2.77 0.0094 5 刘超 副总经理 2.0000 3.70 0.0125 二、其他人员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其他核心骨干 (合计 33 人) 29.2640 54.11 0.